环境司法服务乡村生态振兴的逻辑展开
Environmental Justice in Service of Rural Ecological Revitalization and an Interpretation of Its Logic
中文题名:环境司法服务乡村生态振兴的逻辑展开
作者:王清军 余嫏
第一作者:王清军
机构:[1]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年份:2024
卷号:63
期号:2
起止页码:96-105
中文期刊名: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环境司法;检察机关;乡村环境治理;乡村生态振兴;
摘要:环境司法服务乡村生态振兴构成一个显性议题。《宪法》新发展理念以及生态环境国家目标任务对司法权履行乡村环境治理职责提供了规范依据。中国党政体制形塑之下的环境司法具有特殊回应机能,在实现环境正义的同时能够产生治理叠加效应。体制变革之后的国家检察机关能够有效承接立法权、有机整合行政权和有序对接审判权,在制约行政权方面凸显出不同于法院审判权的特殊意涵,实现了“行政主治”与“司法督促”的良性互动。检察机关通过发挥政府履职的承接者和监督者、条块联动协调者、多元参与组织者、治理机制稳定器等功能,消解政府主导乡村环境治理机制的牴牾、缺位、僵化,赋予环境司法服务乡村生态振兴新的内涵。同时,环境司法服务乡村生态振兴也存在着过度扩张、忽略过程监督、政治俘获和过度竞赛等风险,需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
分类号:X321[区域环境规划与管理] D922.68[环境保护法] D926[司法制度]
收录:BDHX:【BDHX202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