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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依法治税中的“府院失衡”及其协调——以行政强制与司法执行的协同为中心    

On the“Imbalance of Government and Court”and Its Coordination in th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by Law——Focusing on the Coordination Between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and Judicial Enfor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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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依法治税中的“府院失衡”及其协调——以行政强制与司法执行的协同为中心

作者:谷佳杰

第一作者:谷佳杰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24

期号:2

起止页码:71-83

中文期刊名:行政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依法治税;府院联动;行政强制;司法强制执行;

摘要:税务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府院互动”是实现我国依法治税中执法司法协同的有效路径,但我国依法治税中存在的“府院失衡”现象直接影响了“府院互动”目的之实现。“府院失衡”现象具体表现为行政强制措施与司法保全措施之间、行政强制措施与司法强制执行之间、行政强制执行与司法保全措施之间以及行政强制执行与司法强制执行之间的协同困境。这是由于行政强制权与司法强制执行权并轨运行存在冲突、执法司法协同规范存在缺失以及利益导向下的不规范执法问题所导致的。为协调“府院失衡”现象,首先应协同配置以税务机关行政强制为主、法院司法强制执行为辅的税务强制执行权;其次应明确税务机关与法院在依法治税中的角色定位,税务机关的主导地位不动摇,法院仅应发挥监督与协助执行作用;最后通过允许税务机关参与法院执行款的分配、限制税收优先权的实现程序、限制“先税后证”的适用范围、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依法治税中“府院联动”的路径优化。

分类号:D922.22[税法] D922.1[行政法] D926.2[法院]

收录:BDHX:【BDHX202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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