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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慑视角下著作权惩罚性赔偿责任构成的反思    

Reflection on the Application of Punitive Damages in Copyrigh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eter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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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威慑视角下著作权惩罚性赔偿责任构成的反思

作者:何敏 吴佳洁

第一作者:何敏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上海2000422

年份:2024

期号:3

起止页码:1-10

中文期刊名:科技与法律(中英文)

中文关键词:著作权;惩罚性赔偿;威慑理论;过度威慑;

摘要:鉴于著作权以激励创新为价值导向并且保护客体具有“公共产品”特征,著作权领域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应格外谨慎,以避免因过度震慑而造成的消极影响。现有著作权惩罚性赔偿责任构成侧重于关注行为不法程度,但从威慑理论的基本原理出发,该做法的适用效果存在同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目的背离,并导致适用范围的不当扩张。而现有构成要件侧重行为不法程度所带来的过度震慑问题,不仅阻碍著作权事后界权模式效益最大化的实现、导致创新产出水平的降低,亦会造成国际保护视野下保护逆差的出现。根据最佳威慑理论,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应当以实现个案中的完全补偿和弥补逃避追责带来损失为限。因此,通过增加“补偿性原则”“逃脱可能性”以及“创新活动例外”等评价因素有利于实现对现有构成要件的优化,从而避免著作权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适用中赔偿过度带来的负面效应。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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