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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洗钱入罪后共同犯罪认定的规范判断     

Normative Judgment of the Determination of Joint Crime after the Criminalization of Self-Lau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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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评议 2024年12月09日

中文题名:自洗钱入罪后共同犯罪认定的规范判断

作者:陈伟

第一作者:陈伟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4

卷号:42

期号:3

起止页码:46-57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洗钱罪;共同犯罪;自洗钱;规范判断;

摘要:自洗钱入罪作为刑法修订的现实变动,虽然对接了从严惩治洗钱行为的政策立场,但同时也给洗钱罪共同犯罪认定的规范判断带来了现实难题。自洗钱入罪后共同犯罪的实践认定应立足本土化犯罪成立要件,结合二元区分制的犯罪参与体系进行形式和实质的综合判断。自洗钱与他洗钱结合实施的共同行为,根据主观意思或者客观行为难以区分正犯与共犯,相互协作与共同加功的特质也较难界分支配地位,需要结合因果作用力进行个别判断。洗钱共同犯罪的认定不能泛化随意,应当以共同违法行为的存在为中心轴,对第三方参与的洗钱行为进行审查与筛选。第三方介入事前通谋的行为是否具有刑事可罚性,需要结合具体通谋的内容判断责任可谴责性和罪刑评价的妥当性,不应把单纯针对洗钱的通谋行为穿透到上游犯罪之后进行并罚论处。

分类号:D924.3[分则]

收录:BDHX:【BDHX202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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