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实践基础与制度理性
The Practical Basis and Institutional Rationality of the Principle of Being Most Beneficial to Minors
中文题名: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实践基础与制度理性
作者:邓丽
第一作者:邓丽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北京100720
年份:2024
期号:6
起止页码:15-36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权利要义;体系化适用;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一致采用“最有利于(被监护人/未成年子女/被收养人/未成年人)”表达范式,由此整个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得以确立贯通性的基本原则,即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该原则同时具有承继国内法治实践和转化国际公约义务两个向度。对解释文件和司法数据的梳理表明,当前该原则的适用主要呈点阵式分布,存在覆盖不足、标准不一、机械援引等问题。对照国际规范体系,厘清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权利要义、制度约束、效力层级和程序保障有助于为我国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适用注入系统、辩证和自洽的制度理性,进而通过权利本位明晰化、权益认定规范化、个案研判独异化和保护机制协同化,将这一中国特色表达深化为中国特色实践。
分类号:DF393[青少年法]
收录:BDHX:【BDHX202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