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上“人权条款”的规范效力
The Normative Effect of the'Human Rights Clause'in China's Constitution
同行评议 2024年12月08日
中文题名:我国宪法上“人权条款”的规范效力
作者:韩大元 肖峻峰
第一作者:韩大元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4
卷号:18
期号:3
起止页码:6-24
中文期刊名:北方法学
中文关键词:人权条款;宪法原则;基础规范;宪法共识;备案审查;
摘要:宪法上“人权条款”作为原则与规范,一方面可以作为强化基本权利保障的解释基准,发挥着约束公权力的功能,另一方面为普遍人权观念进入宪法规范体系提供衔接点。“人权条款”的规范效力是自身规范属性的集中体现,其中包含着应然效力与社会实效。对“人权条款”而言,需借助规范文本之外的素材论证其效力根基,基础规范理论的运用使这种从实然转向应然的跨越成为可能。“人权条款”实施二十年来,不仅推进了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同时塑造了人权文化,使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公权力运行的基本准则,凝聚了基于人权保障的宪法共识。就规范效力的保障机制而言,国家人权保障体系的强化和宪法监督机制的完善,有助于完善“人权条款”规范效力的实现机制。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