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信托登记的理论阐释与制度构建
Theoretical Explanation and System Construction of Real Estate Trust Registration
中文题名:不动产信托登记的理论阐释与制度构建
作者:陈敦 侯玉花
第一作者:陈敦
机构:[1]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北京102488;[2]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太原030032
年份:2024
卷号:37
期号:3
起止页码:47-52
中文期刊名: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不动产信托登记;信托财产独立性;受托责任有限性;交易安全;登记效力;
摘要:不动产信托登记应以不动产为登记对象,而非信托关系。不动产信托登记宜采登记对抗效力,以发挥信托设计的灵活性。不动产设立信托的行为以发生不动产权利转移给受托人为必要,应以不动产相关立法所定不动产权利变动规则为准。不动产信托登记之价值不在于确认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而是强化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不能确保受托人承担有限责任,但可以宣示受托责任的有限性;通过信托财产登记,有助于维护信托财产的交易安全。我国应从登记申请、审查、完成等环节设计依申请的不动产信托登记程序。
分类号:DF521[物权]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