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人”的特征重构--基于人合性的反思
Reconstruction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ember in Limited Liability Corporations:Expectations based on Members’Personal Relationships
中文题名:有限责任公司“人”的特征重构--基于人合性的反思
作者:沈云樵
第一作者:沈云樵
机构:[1]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中国澳门999078
年份:2024
期号:7
起止页码:45-57
中文期刊名:浙江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契约;有限责任;法人实体;
摘要:人合性是被我国公司法理论和实务界广泛认可的有限责任公司特征。“人合性”三字虽未明确入法,但是我国《公司法》在1993年制定之初即创设了相关制度,三十年来对人合性的肯定立场没有根本改变,2023年新《公司法》赓续传统,未有突破。在有限公司股东资格认定、股权转让等司法实务中,人合性已经成为司法审判的依据,影响深远。观诸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并无将有限公司列为人合性公司的立法例,而我国公司法上对人合性制度的立法论和解释论皆付诸阙如。实则,有限公司并无先验的所谓人合性特征,其应为契约性和法人实体的二合一。将来《公司法》再修订,应彻底废除有限公司人合性及其制度。
分类号:D922.291.91[企业法、公司法]
收录:BDHX:【BDHX2023】;CSSCI:【CSSCI2023_202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