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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互联网平台治理的元规制进路     被引量:3

Meta-regulation of Internet Plat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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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互联网平台治理的元规制进路

作者:黄文艺 孙喆玥

第一作者:黄文艺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吉林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4

卷号:42

期号:4

起止页码:111-122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互联网平台;元规制;自我规制;政府规制;

摘要:元规制理论既尊重互联网平台自我规制的首要性、主导性地位,又倡导以政府再规制来弥补或消解互联网平台自我规制的缺陷,为解决互联网平台治理难题提供了可行的制度范式和操作方案。互联网平台元规制应以互联网平台的准立法权、准行政权、准司法权、数字私权力的规制为实施路径,坚持多主体协同规制,尽可能形成强大共治合力;坚持私权利保障与公共利益保护并重,尽可能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坚持预防性规制优先,尽可能将平台风险防患于未然;坚持包容审慎规制、外部激励约束,尽可能激发平台自治能力和创新活力。

分类号:D922.16[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23】;CSSCI:【CSSCI2023_202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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