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著作权法中“合法来源抗辩”的正当性及范围
On the Legitimacy and Scope of the 'Legal Source Defense'in Copyright Law
同行评议 2025年01月13日
中文题名:论著作权法中“合法来源抗辩”的正当性及范围
作者:王迁
第一作者:王迁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
年份:2024
卷号:36
期号:4
起止页码:981-1001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合法来源抗辩;发行权;出租权;注意义务;
摘要:《著作权法》中“合法来源抗辩”能否适用于出租行为及对体现作品的商品(作品复制件)照片的网络展示,这与对“合法来源抗辩”的正当性解释有关。“合法来源抗辩”的正当性源于后续发行(转售复制件)的特征,即对他人制作并已首次发行的复制件购入后进行所有权转移的行为,缺乏获得著作权人直接许可的机制;转售者难以查明复制件的制作和首次发行是否合法,且其经营利益来自复制件进价与售价的差额,而非对脱离载体的作品的利用。因此将转售者的注意义务限于从合法渠道购入复制件具有正当性。《著作权法》对不涉及所有权转移的出租行为规定“合法来源抗辩”缺乏正当性,属于立法缺陷。转售者在网络平台中对商品照片的展示,附属于其转售行为,对其可准用“合法来源抗辩”。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BDHX:【BDHX2023】;CSSCI:【CSSCI2023_2024】;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