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理论与实践探析
Exploration of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Punitive Damages in Procuratoria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中文题名:检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理论与实践探析
作者:高桂林 陈炜贤
第一作者:高桂林
机构:[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4
期号:4
起止页码:205-217
中文期刊名: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公共利益;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
摘要: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已久。惩罚性赔偿已成为民事公益诉讼中较为重要的责任承担方式,但碍于其功能定位模糊,与公益诉讼的协同性不足,导致立法裹足不前。实践中表现出检察机关主张惩罚性赔偿时反向寻求规范依据、笼统适用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的问题。另外,关于惩罚性赔偿金是否折抵罚金以及赔偿金后续的管理使用,各地法院并无统一的处理方法。据此,应当先对公益诉讼制度及惩罚性赔偿进行理论梳理,从其法理基础、功能定位、立法溯源三个角度探析惩罚性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融合之利。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应明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诉权受害者(来源于不特定多数人),将真正进入市场的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损害作为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基数,遵循比例原则为首要原则来确定具体倍数,统一设立公益基金并实行“专款专用”,以实现惩罚性赔偿制度与公益诉讼制度维护公益的共同初衷。
分类号:D925[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_E2023_202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