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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方法视阈下大数据证据诉讼应用及正当程序保障    

Application and Due Process Protection of Big Data Evidence Litig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vidence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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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证据方法视阈下大数据证据诉讼应用及正当程序保障

作者:倪春乐 陈博文

第一作者:倪春乐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24

期号:4

起止页码:24-33

中文期刊名: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证据方法;大数据证据;融合性证据方法;正当程序;权利保障;

摘要:证据方法的作用在于通过从客观上揭示证据内含的信息内容,联接证据与刑事证明。大数据证据表现出独特的建构性与质素多样性特征,使得现有证据的证据方法无所适从,需要依托融合性证据方法为其诉讼应用提供可操作性指引。而在刑事诉讼中运用融合性证据方法,可能对现有诉讼构造构成挑战。对此,可以从证据方法的工具与程序二维属性出发,建构正当程序保障:在工具属性维度,发挥法官庭外调查的能动、兜底性作用;在程序属性维度,构造“对等”性权利保障,弱化微观权力。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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