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气候变化责任体系研究
作者:王明远 张金晓
第一作者:王明远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24
期号:5
起止页码:47-56
中文期刊名: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气候变化法;责任体系;法律责任;政治问责;行政问责;
摘要:责任制度是气候变化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坚实法治保障。域外气候变化责任制度已呈现一定的体系性特征,其中法律责任的主要模式有单一主体型与混合主体型、集中来源型与分散来源型、行政法律责任型与刑事法律责任型;部分国家的气候变化法在规定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规定了政治问责与行政问责。气候变化法具有政策法与监管法的双重维度,并面临科学不确定性等难题,这决定了气候变化责任制度不应局限于单一责任来源、单一责任主体、单一责任类型,责任制度的体系化建构成为气候变化法的重要内容和特点。有鉴于此,未来我国气候变化责任制度应是规范公权力机关与私主体,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政治问责与行政问责,涉及综合性气候变化法、其他单行法与下位法的体系性构造。
分类号: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23】;CSSCI:【CSSCI2023_202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