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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犯罪中财产性利益的事实占有:以存款债权为中心      被引量:1

The Factual Possession of Property Interest in the Crime against Property:Centering on Deposit Cla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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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评议 2025年03月20日

中文题名:财产犯罪中财产性利益的事实占有:以存款债权为中心

作者:徐凌波

第一作者:徐凌波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4

卷号:46

期号:5

起止页码:133-149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财产犯罪;财产性利益;占有;存款债权;

摘要:区分占有与所有是盗窃罪规范构造的基石,无论对象是有体物还是财产性利益,均应在此基础上结构性地理解占有概念。财产性利益的所有,是指法律上的权利归属,应遵循民事权利分配规则;财产性利益的占有,是指事实上的行使可能性,应在刑法上作独立判断。规范占有概念导致占有与所有的混同,以及盗窃有体物与盗窃财产性利益的实行行为构造发生二元分化。事实占有概念不否认占有的规范性,但反对以权利归属作为判断财产性利益占有及其转移的标准。财产性利益之上往往存在多重且相互独立的事实占有主体,一方建立占有不以打破另一方占有为前提,因而建立占有可先于破坏占有而发生。当且仅当行为人不仅取得了对财产性利益的事实行使可能性(建立占有),也消除了原权利人对财产性利益的事实行使可能性(破坏占有)时,方符合盗窃罪占有转移的行为特征。

分类号:D924.3[分则]

收录:BDHX:【BDHX2023】;CSSCI:【CSSCI2023_202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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