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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结构及其习惯法属性     

The Structure of Culture and the Nature of Customary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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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评议 2025年03月20日

中文题名:文化结构及其习惯法属性

作者:喻中

第一作者:喻中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

年份:2024

期号:5

起止页码:14-25

中文期刊名: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宗教;法律;艺术;伦理;文明互鉴;

摘要: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体现在一个民族生活的种种方面,大致包括精神生活、社会生活和物质生活三个方面.从这三个方面比较研究中西方文化及其属性,深刻理解中西文化的不同结构,是推进文明相互借鉴的前提条件.针对人的内心世界与外在世界,历史上的西方与中国分别形成了不同的安顿方式.在西方文化传统中,对人的内心世界的安顿主要依赖于宗教,对人的外在世界的安顿主要依赖于法律.在传统中国,对人的内心世界的安顿主要依赖于艺术,庄子哲学是传统中国艺术哲学的集中表达,对人的外在世界的安顿主要依赖于伦理,儒家经义是传统中国伦理准则的集中表达.由此,中西文化呈现出不同的结构:西方的“宗教?法律”文化结构与中国的“艺术?伦理”文化结构.文化结构具有安顿、调整、规范的作用,尤其是具有建构文明秩序的作用,因而具有“法”的属性.

分类号:G122[文化专题研究] D920.4[学习、研究]

收录:CSSCI:【CSSCI_E2023_202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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