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改革视域下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基本路径
The Basic Path of Revising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rial-Centered Reform
中文题名:以审判为中心改革视域下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基本路径
作者:吴洪淇
第一作者:吴洪淇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4
期号:5
起止页码:96-109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以审判为中心;庭审实质化;证据制度;认罪认罚从宽;
摘要: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进展相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存在滞后性,亟待通过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来加以回应。我国自2014年以来所推进的“以审判为中心”改革主要还是以防范错误为宗旨的技术主义改革路径。这种技术主义改革主要以刑事证据制度改革和庭审实质化改革为核心内容,并以其他相关配套制度改革予以支撑。对于“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来说,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一方面要吸收和巩固既有的改革成果,另一方面要对既有改革存在的不足加以回应与优化。在刑事证据制度改革方面,应该确立证据裁判原则,进一步完善证明责任规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庭审实质化方面,应该进一步限制案卷笔录移送制度,改革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为裁判者自主决策建构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在配套制度改革方面,应该进一步完善刑事辩护全覆盖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以及刑事指控制度改革。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D926.2[法院]
收录:BDHX:【BDHX2023】;CSSCI:【CSSCI2023_202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