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证券公司破产退出方式的法律研究
作者:杨宏芹 李霞
第一作者:杨宏芹
机构: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年份:2009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232-248
中文期刊名:公司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研究;副行长;金融机构;破产法;证券公司;专门;特殊性;公司法;
摘要:破产是证券公司退出市场的最后通道。凡是经过各种挽救手段都不能恢复正常经营,又不能并购重组的证券公司,最后都要走向破产。我国新《公司法》和现行《破产法》都有相关的破产条款。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顾肖荣认为,鉴于金融机构破产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法规会更好。我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指出:'金融机构的生生死死、新陈代谢是一个必然规律,如果没有一个健全稳定的金融破产法,就无法按照市
分类号:D922.291.92[破产法] F832.3[金融组织、银行]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