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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的权益救济与公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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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的权益救济与公司责任

作者:刘力 荣学磊

第一作者:刘力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2]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年份:2011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40-45

中文期刊名:公司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公司;记名;问题;实际;出资人;公司法;

摘要:在商事实践中,公司实际出资人出于各种原因,不愿直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参与公司注册登记,而是选择由他人代为记名于公司相关文件,这种公司记名股东与公司实际出资人相分离的情形,导致了大量的法律纠纷。如何平衡实际出资人、记名股东与公司三者之间的关系,依法保护公司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难题。2011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正式开始施行,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公司实际出资人权益保障问题得到有效回应。《公司法解释三》明确了公司实际出资人的法律构成、权益救 济途径以及公司责任,规范了不同公司参与人的权利义务,有助于法官按照商法规律正 确解决实践中长期存在的分歧问题。本文结合司法实践,重点解读《公司法解释三》中 有关公司实际出资人权益救济与公司责任的相关条文。

分类号:D922.291.91[企业法、公司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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