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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的明确性及其限度——基于规则与标准的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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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立法的明确性及其限度——基于规则与标准的经济分析

作者:雷振斌 汪全胜

第一作者:雷振斌

机构: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年份:2011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1-22

中文期刊名:光华法学

中文关键词:立法明确性;规则;标准;均衡;

摘要:法律的明确性是实现法律可操作性的重要条件,但过度追求立法的明确性则会损害法律的可操作性。立法采用明确规则的主要收益在于建立秩序,降低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成本,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而其成本则在于立法费用较大,并有可能造成法律僵化的损失。立法采用模糊标准的主要收益则在于降低立法成本,增加立法的灵活性,避免僵化损失,同时增强个案执法和司法的精确性,避免误差损失;其弊端则在于增加了执法和司法的成本,不利于建立秩序,同时还容易导致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因此,为了实现两者收益之和的最大化与损失、成本之和的最小化,应该根据具体国情,努力实现各利益之间的均衡。

分类号:D901[立法理论]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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