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争端解决中的“初步证据案件”与证明标准 被引量:1
Prima Facie Case and Standard of Proof in WTO Dispute Settlement
中文题名:WTO争端解决中的“初步证据案件”与证明标准
作者:崔起凡
第一作者:崔起凡
机构:[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学与知识产权研究所
年份:2013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156-181
中文期刊名:国际经济法学刊
中文关键词:证据;证明;案件;争端;责任;标准;
摘要:'初步证据案件'属于证明标准范畴。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经常使用'初步证据案件'这一表述,为避免理解和适用的混乱,其含义与功能有必要予以澄清。在WTO争端解决中'初步证据案件'不应被看做是普通法意义上的提供证据责任的证明标准;依据许多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机构报告'初步证据案件'的确立导致'证明责任转移',这里的证明责任接近于大陆法的'主观证明责任'。鉴于容易产生歧义以及并无实际作用,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应尽量避免在其报告中使用'初步证据案件'这一表述,并将'初步证据案件'的确立与证明责任转移相联系;'初步证据案件'作为WTO争端解决中的最终证明标准在通常情况下并不适宜。'优势证据标准'适合作为WTO争端解决一般情况下的证明标准,同时在某些具体情况下应当允许有一定的灵活性。
分类号:D996.1[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