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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中最密切联系原则评析     被引量:8

Comment on the doctrine of the most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 in the Restatement(Second) of Conflict of Laws in Am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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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中最密切联系原则评析

作者:马志强

第一作者:马志强

机构:郑州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0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58-60

中文期刊名:公民与法:综合版

中文关键词:最密切联系原则;《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第6条政策;联系因素;例外条款;

摘要: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的美国,对最密切联系原则采用了灵活性的适用方法,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主张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权衡各种因素,全面考察法律关系来确定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最密切联系原则是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为冲突法理论所作的最大贡献,《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以一般原则或政策、联系因素及推定性规则的例外条款相结合体现最密切联系原则,将其作为指导思想,贯穿始终。最密切联系原则在美国确立的重要意义在于将美国法院从僵固法律选择规则的枷锁中解放出来,打开了探索开放灵活法律选择规则和方法的一扇大门。

分类号:D997[国际私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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