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则要点与制度衔接
作者:于文轩 唐忠辉
第一作者:于文轩
机构: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年份:2009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38-44
中文期刊名:中国环境法治
中文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私益诉讼;直接利害关系;起诉主体;环境违法行为;检察机关;诉讼费用;制度衔接;行政公益;
摘要:<正>公益诉讼相对于私益诉讼而言,是指与违法行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法行为提起的诉讼。早在罗马法时期,其程式诉讼就有了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之分。在当时,公益诉讼是指私人对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的诉讼,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凡市民均可提起;私益诉讼则是指私人基于个体利益提起的诉讼,仅特定的人才可提起。公益诉讼不要求起诉主体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也不要求起诉以维护自身利益为目的。这是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最显著的区别。
分类号:D925[诉讼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