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正义原则及其民法体现
作者:李憣
第一作者:李憣
机构:[1]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11
起止页码:89-90
中文期刊名: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
中文关键词:民法;正义原则;民法体现;
摘要:任何一个社会的核心原则都是正义原则及和谐原则,这是一个社会的元规则。'三纲五常'中,'三纲'是正义原则,'五常'是和谐原则;'自由平等博爱'中,'自由平等'是正义原则,'博爱'是和谐原则。正义原则就是等级性原则。在民法中,正义原则体现为自愿原则(自治原则)、平等原则这两个民法的基本原则。自由分为三层次:自主、自愿、不受奴役。平等也分为三层次:同等、按比例、不受奴役。在消极层次,自由、平等是重合的。前两个层次强调主体性(我之为我),第三个层次强调本体性(人之为人)。总体而言就是平等的自由人格。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