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所用权-与民法所有权的比较分析 被引量:5
On the Right of Utilizing Own - labour--the Analyse Compared With the Ownership
中文题名:论所用权-与民法所有权的比较分析
第一作者:陈乃新
机构: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02
卷号:3
期号:3
起止页码:44-50
中文期刊名: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民法(外)物权;所有权;经济法(内)物权;所用权;结合权;创造权;分享权;
摘要:所有权是民法(外)物权的核心,而所用权则是经济法(内)物权的核心.创设所用权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因为这是在财富创造的竞争中赋予人们一种新的权利并使之得到法制的保障,这有利于我们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原则,从而把我国的经济建设搞得更好.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18197);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