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发达国家公民环境权的发展趋势(一) 被引量:13
The Trend of Citizen's Environmental Rights in European Developed Countries(Part 1)
中文题名:欧洲发达国家公民环境权的发展趋势(一)
作者:周训芳
第一作者:周训芳
机构:中南林学院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年份:2002
卷号:22
期号:6
起止页码:313-317
中文期刊名:林业经济问题
中文关键词:欧洲;发达国家;公民环境权;发展趋势;良好环境权;开发利用环境资源权;阿尔胡斯公约;人权;
摘要:欧洲发达国家公民环境权的发展趋势是:通过一系列程序性权利作为工具手段以加强道德性的集体共享权和限制财产性的个人权利.公民环境权可以被分为两种类型:良好环境权与开发利用环境资源权.良好环境权是一种共享权,其法律主体是作为一个整体概念的人类,但其真正的法律主体是当代人.开发利用环境资源权主要是一种财产权以及从事与财产相关的活动的权利,但受到一系列技术和法律上的限制,使公共福利大大加强.但实际生活中,两种类型的环境权可能会发生冲突.因此,每一个人需要被程序法赋予获得司法救济的法律地位.
分类号:D913[民法] 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