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为逃避执法驾车撞击特定车辆的司法定性    

收藏

中文题名:为逃避执法驾车撞击特定车辆的司法定性

作者:万善德 曾梦倩

第一作者:万善德

机构:[1]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2]中国政法大学;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16

起止页码:32-33

中文期刊名:中国检察官

中文关键词:妨害公务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经查;危险物质;法益;特定多数;罪刑相适应;执行职务;限制解释;

摘要:<正>本文案例启示:为逃避执法驾车撞击特定车辆,造成较大数额财产损失的行为因未侵害公务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因未危及公共安全也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此,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基本案情]马某驾驶一辆大众车(经查系克隆出租车)于2013年10月11日晚8时在某路口等候红灯时,被交通执法人员拦住并要求其配合检查。马某坐在车内佯装未听见,不予配合,并意图驾车逃离。执法人员遂要求位于马某车辆正前方及左侧的三辆社会车辆共同围截。马某为逃离现场,驾车数次撞击围截自己的三辆车辆。因无法撞开围截车辆遂企图弃车逃逸,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经鉴定,上述三辆车辆因撞击造成财

分类号:D924.3[分则] D920.5[解释、案例]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