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在转化型抢劫罪加重情节适用中的指导规则
第一作者:袁博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16
起止页码:55-58
中文期刊名:中国检察官
中文关键词:加重情节;转化型;公共交通工具;入户抢劫;轻微伤;评价原则;罪刑均衡;保卫人员;社会危害性;量刑情节;
摘要:<正>一、基本案情案例一:赵某入户盗窃,未取得财物,后被受害人发现,赵某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致使他人受轻微伤。问题:赵某行为是否构成"入户抢劫"?案例二:钱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诈骗活动,取得数额较小财物后被被他人识破,为抗拒抓捕,钱某使用暴力,但未导致人员伤亡。问题:钱某行为是否构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案例三:孙某潜入某文物馆盗窃珍贵文物后,被银行保卫人员发现,为抗拒抓捕,孙某实施暴力致他人轻伤。问题:孙某行为是否构成"抢劫数额巨大"?二、分歧意见以上三例都是现实中发生过或者很可能发生的典型案例,但是对于此类转化型抢劫罪加重情节适用
分类号:D924.3[分则] D920.5[解释、案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