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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主发起银行制度存废之辩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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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村镇银行主发起银行制度存废之辩

作者:柴瑞娟 马一

第一作者:柴瑞娟

机构: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255-267

中文期刊名:经济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村镇银行;主发起银行;股权多元化;

摘要:主发起银行制度虽具有利于村镇银行专业化运作、强化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增强村镇银行的公信力和信誉度等积极效应,但与此同时也衍生了一系列问题:因主发起银行缺乏而致使村镇银行无法设立;隐性的将很多民间资本拒之门外限制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背离了村镇银行的设立初衷;导致村镇银行的其他投资者对经营管理漠不关心,造成村镇银行独立性欠缺,大股东过度控制等现象。有鉴于此,应对主发起银行制度予以废除。

分类号:D922.281[银行法]

收录: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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