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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服务法对金融法调整对象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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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金融服务法对金融法调整对象的新发展

作者:曾筱清 马俊

第一作者:曾筱清

机构:[1]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2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24-35

中文期刊名:金融服务法评论

中文关键词:对象;理念;金融法;调整;两者;金融服务;

摘要:从金融法到金融服务法,仅仅是改换名称而两者在调整对象上没有太大差异?还是不只是简单的名称变化,两者在调整对象上有所不同或者有所侧重?抑或是,金融服务法是金融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是从属关系?或者,金融服务法与金融法的调整对象都是特定的金融关系.

分类号:D912.28[金融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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