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规范与价值分析
Analysis of Norm and Value of Crime of Sabotaging Legal Enforcement by Organizing and Using Heretical Religion
中文题名: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规范与价值分析
作者:郑牧民
第一作者:郑牧民
机构: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03
卷号:15
期号:1
起止页码:73-76
中文期刊名: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谦抑主义;中国;刑法;邪教犯罪;
摘要: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状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与非严密逻辑性.其价值取向以中国当前邪教犯罪的现状为背景,从克服刑法典的局限性来说具有某种法哲学意义上的合理性,并且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相契合.但这一刑法规范的危险性在于:该规范是过剩犯罪化的结果,这可能导致刑罚权的滥用,其价值取向与谦抑主义的刑事法治理念相悖.
分类号:D924.3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