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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不宜视为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功能     被引量:1

On the primary function of paying for mental h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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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惩罚”不宜视为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功能

作者:唐东楚

第一作者:唐东楚

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75

年份:2003

卷号:9

期号:1

起止页码:51-53

中文期刊名: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补偿性;弊端;

摘要:对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功能的认识是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观念瓶颈".当前将惩罚作为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功能的主流学说是值得商榷的.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功能是补偿而不是惩罚,只不过兼具"惩罚性"而已.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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