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试论我国刑事申诉制度
作者:陆鸣苏
第一作者:陆鸣苏
机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1988
期号:5
起止页码:46-51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刑诉法;申诉制度;申诉案件;检察院审查;法定代理人;立案审查;审判监督程序;取证工作;再审案件;审级;
摘要:一、刑事申诉的概念刑事申诉,是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重新审判的请求。分为广义和狭义的两种:广义的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组织名义,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同时还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能或确实有错误时,主动进行审查处理;狭义的是指刑诉法第148条规定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人民法院、人
分类号:D9[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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