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法制”、“法治”、“人治”的词义分析
作者:沈宗灵
第一作者:沈宗灵
机构:北京大学
年份:1989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4-9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社会主义法制;法律范围内;法治论;词义分析;人民民主;十一届三中全会;儒法;法治国;古代儒家;中国法学界;
摘要:一、'法制'的三种含义 '法制'一词在我国古代就已出现。'命有司,修法制,缮囹圄。'但在解放前,法制一词较少使用。解放后'文革'前一般称'革命法制'或'人民民主法制'。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通称'社会主义法制'。近年来,'法制'一词,大体指以下三种含义。第一,法律和制度,也有的仅指法律制度。这里应注意的是,在现代社会中,与中世纪不同,重要的制度通常都有相应法律规定或都在相应法律范围内发生作用,就这一意义上讲,'法律和制度'和'法律制度'
分类号:D9[法律]
收录:BDHX:【BDHX1992】;CSSCI:【CSSCI199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