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权利本位——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作者:林喆
第一作者:林喆
机构: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年份:1992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23-31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法律权利;意识活动;权利本位;劳动异化;政治国家;异己力量;内在规律性;权利体系;人类社会;国家本质;
摘要:一、一个基本的理论前提讨论法律权利问题必须有一个出发点:'法律权利应该是什么',其次才能考察'法律权利实际是什么'。显然,对于第一个问题的解答必须基于这样一个基本的理论前提,即承认法律应该是人类社会各种关系的内在规律性的认识结果。关于法律的客观性问题,马克思仅在《论离婚法草案》、《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三篇论文)》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三篇文章中便至少有七处提及。这些论述可以归结为:(1)现行法律应该是立法家有意识活动的产物,它所
分类号:D9[法律]
收录:BDHX:【BDHX1992】;CSSCI:【CSSCI199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