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之性质及其制度适用
作者:何国强
第一作者:何国强
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广东警官学院法律系
年份:2012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92-214
中文期刊名:私法研究
摘要:<正>目次一、引言二、性质认定的差异:对合同解除法律后果态度迥异的结果三、问题解决的关键:厘定合同解除制度的功能价值四、制度适用的实践:《合同法》第97条的运行考察五、结论一、引言合同解除作为合同法的重要制度,在立法体系上与违约责任制度是分别规定的。[1]从《民法通则》第115条的规定来看,[2]其中的'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可以解释为'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违约损失的权利',但与此同时,《合同法》第97条规定又独立规定了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