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法律行为的相对无效:反思与重释
作者:黄忠
第一作者:黄忠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年份:2012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123-135
中文期刊名:私法研究
摘要:<正>目次一、法国的效力程度说及评析二、德国的效力范围说及评析三、相对无效的重释:以无效的主张者为标准不明白某学术上之用语者,亦不明白该学术。——拉丁法谚[1]已宣布的规则必须被当作尝试性的东西,因为它将要适用的众多不断变化的事实是无法预见的。修正意味着成长。它是法律的生命之所在。——卡多佐[2]我国民事立法没有明确采用相对无效的术语,但学说却常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