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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克思主义法本质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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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关于马克思主义法本质的思考

作者:刘振宇

第一作者:刘振宇

机构:[1]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年份:2010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9-26

中文期刊名:理论经纬

中文关键词:法本质;特定属性;共相;国家强制力;德意志意识形态;法学理论;重要属性;人类的解放;特定关系;事务职;

摘要:<正>"本质"一词的最早使用者,可以追溯到亚里上多德.。"对亚里士多德来说,获取知识的第一步是用我们的感官来经验个别事物;第二步是从偶然性中抽象出本质和共相。"在其后的哲学发展中,"本质",又称为"实质",作为与"现象"的一种对立而存在,是指某一对象或事物本身所必然固有的,从根本上使该对象或事物成为该对象或事物,否则该对象或事物就会失去其自身的特定属性或特定一套属性。

分类号:D903[法的起源与本质] D909.512[法学史、法律思想史]

收录: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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