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衡平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被引量:14
Preliminary Comment on Application of the Equity Principle in the Practices of Justice
中文题名:试论衡平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第一作者:曹光曜
机构:[1]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2]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助理审判员,上海200003
年份:2003
期号:3
起止页码:53-59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公平;正义;价值;司法实践;衡平原则;中国;
摘要:作者认为衡平原则虽源于欧洲,但在我国历史上也有所运用.在当前中国的司法实践中,衡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如何运用诚实信用原则来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对各种价值观念和价值追求冲突时的选择与协调等方面,衡平原则对于司法裁判具有指导作用.良好的司法实践反过来能够引起立法者对衡平原则的重视,并对今后的立法具有启示作用.
分类号:D926[司法制度]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18622);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