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民事诉讼中的自认     被引量:59

On the Self-admission In Civil Suit

收藏

中文题名:论民事诉讼中的自认

作者:宋朝武

第一作者:宋朝武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年份:2003

期号:2

起止页码:115-125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民事诉讼;自认制度;证据方式;自认对象;立法;自认人;辩论主义;中国;

摘要:自认作为一种完善的证据方式,对法院和当事人都有约束力.自认人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自认对象是案件的主要事实.自认的基础是辩论主义.我国自认制度已初步建立,但还有不完善之处,应在吸收与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的同时,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实际,制定出较为科学、合理的自认规则.

分类号:D925.13[民事诉讼法] D915.23[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