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民事诉讼法诚信原则的适用实施问题研究
作者:唐东楚
第一作者:唐东楚
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34-45
中文期刊名:民事程序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民事诉讼法诚信原则;裁判依据;适用;实施;
摘要:《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1款的诚信原则,作为理念,当然"适合使用"于所有诉讼主体的所有诉讼(程序性)行为;但作为裁判依据,却只能"适用"于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不能用来惩戒法院和法官。对法官失信行为的惩戒,只能适用法官法的规定另案予以处理。民事上诉和再审,不能仅以法官失信为由,直接适用诚信原则来撤销或纠正原来的裁判。民诉法诚信原则的适用,必须让位于具体的程序规则或硬性规定,否则就会"躲入一般条款"。正确理解和适用民诉法诚信原则,是其得以实施的前提,否则就会使其处于"要么没用、要么滥用"的境地。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