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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事不再理”原则在仲裁程序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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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一事不再理”原则在仲裁程序中的适用

作者:邓和军 郑令晗

第一作者:邓和军

机构:海南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307-315

中文期刊名:民事程序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一事不再理;仲裁请求;仲裁事由;仲裁程序;

摘要:'一事不再理'是纠纷解决程序的通用原则,而不是'诉讼'特有的原则。在仲裁程序中也不乏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问题。除了仲裁法中规定了'一裁终局'可以作为'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性规定以外,对于究竟该如何判断、确定当事人是否构成重复救济(仲裁或起诉)却尚无具体的标准,在实践中也缺乏可操作性。要在仲裁中适用'一事不再理'就应当从'理'与'事'的维度进行,具体要综合考察'仲裁请求'、'仲裁事由'因素是否一致来认定。

分类号:D925.7[仲裁法]

收录: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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