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散式、汇编式的民法典不适合中国国情 被引量:74
Incompact and Assembled Civil Code is Improper to the Situation of China
中文题名:松散式、汇编式的民法典不适合中国国情
作者:梁慧星
第一作者:梁慧星
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100720
年份:2003
卷号:21
期号:1
起止页码:9-14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民法典;中国国情;法律传统;债权;人格权;立法;
摘要:民法典草案是原封不动地将现行法编入,是彻底的松散式和汇编式的,与人民所期望的民法典差距甚大.中国应当制定一部具有逻辑性和体系性的民法典,100年前,前人已经替我们作出了选择,在历经百年所形成的法律传统面前,任何立法者和学者都是渺小的.取消"债权"概念和"债权总则编"的理由站不住脚.人格权不应单独设编,基本理由在于人格权的特殊本质.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