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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中危险犯的改与造——以刑事立法与实践为视角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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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风险社会中危险犯的改与造——以刑事立法与实践为视角

作者:李正新

第一作者:李正新

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年份:2012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121-135

中文期刊名:刑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风险社会;风险刑法;危险犯;

摘要:在现代社会,风险无处不在,这深刻影响着世界各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活动——直接导致了"风险刑法"的产生。我国刑法应当借鉴和吸收风险社会理论的合理内涵,积极参与到国家对风险的管理之中,相对于传统的刑法,其主要表现为刑法干涉的普遍法和刑法介入的前置化。而由"风险刑法"所致的是"风险犯罪",理论上称之为"危险犯"。在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刑法对危险犯应予以积极的改与造:刑事立法应当适当扩张以增设相应的风险犯罪,以造法为主;刑事司法应合理界定危险和认定危险犯的各种停止形态,以改法为主。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CSSCI:【CSSCI_C2012_2013】;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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