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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排污权的法律性质     被引量:81

On the Legal Nature of Pollution Discharge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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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排污权的法律性质

作者:高利红 余耀军

第一作者:高利红

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4

年份:2003

卷号:36

期号:3

起止页码:83-85

中文期刊名: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排污权;排污许可证;用益物权;

摘要:排污权交易属于动态之债权,其前提应该是排污权作为一种物权的确立.中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构造,首先的着眼点就是在法律上确立排污权的用益物权地位.本文认为:科斯在对社会成本的论证之中,是将排污作为一种权利进行处理的,这一理论的应用已经使得排污权在中国成为一种现实的权利,将排污权从现有立法和实践中提炼出来,确立它的用益物权地位.这与物权法定的原则并不矛盾,也与民法对于物权的理解是一致的.

分类号: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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