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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法律规制    

Legal Regulations for Co -operative Fund Associations in Rural Ar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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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法律规制

作者:胡宝珍 陈荣文 吴青

第一作者:胡宝珍

机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福建,福州,350007

年份:2003

卷号:17

期号:3

起止页码:88-92

中文期刊名: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

中文关键词:农村合作基金会;法律规制;社区性资金互助合作组织;金融监管;中国;金融法;

摘要: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法律规制以其法律定位"社区性资金互助合作组织"为中心,有内外二条路径,内部路径是建设健全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组织机构,外部途径是加强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监管.内部途径以自治、民主管理、有利监督、法人化为其价值取向,并借鉴成熟的机构制衡原理以发挥其整体效能;外部监督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在设立审批、登记管理、证照与年检管理、负责人与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业务范围与业务规则的管理等多方面进行.内外两种规制方式的有机结合,能确保农村合作基金会社区性、合作性的本质,真正发挥其对现行金融体制拾遗补缺的功用,促进农村社会的经济发展.

分类号:D922.28[金融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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