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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重审与上诉不加刑原则关系论     被引量:13

Remand for New Trial and the Principle of No Appeal Resulting in Additional punish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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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发回重审与上诉不加刑原则关系论

作者:金泽刚

第一作者:金泽刚

机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200335

年份:2003

期号:3

起止页码:118-122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

中文关键词:发回重审;上诉不加刑原则;刑事诉讼法;中国;证据;刑罚;法律真实;

摘要:发回重审和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关系问题很少有人论及.在发回重审的案件中,因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应当确立原审基本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充分的认识标准.发回重审的案件既不等同于二审改判的案件,也不等同于单纯的一审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能否加刑深受诉讼价值观的影响,我们不能不考虑上诉不加刑原则所蕴涵的诉讼理念.重审时,只有在发现案件的基本事实确实发生变化时,才可能对被告人判处比原审判决更重的刑罚.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3】;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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