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契约中行政主体“特权”的再认识 被引量:22
Reconsideration concerning Administrative Subject's “Privileges” in Administrative Contracts
中文题名:行政契约中行政主体“特权”的再认识
作者:殷志诚
第一作者:殷志诚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03
期号:2
起止页码:69-76
中文期刊名:行政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行政契约;行政主体;权力因素;契约精神;公共利益;判断标准;行政特权;
摘要:权力因素与契约精神的并存并非构成悖论,行政性与契约性之间的良性互动是行政契约的生命要义所在.行政契约中行政主体特权的存在是必然,问题在于寻求其存在的限度,探寻限制行政特权的可行进路.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3】;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1794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