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诉讼时效制度之构想 被引量:34
Suggestions on the Perfection of the Limitation of Action System in the Draft Civil Code
中文题名:我国民法诉讼时效制度之构想
作者:汪渊智
第一作者:汪渊智
机构: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年份:2003
卷号:25
期号:3
起止页码:58-65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民法;诉讼时效制度;请求权;时效中止制度;中国;
摘要:在立法体例上,我国民法典的时效制度应采取分别主义的立法。在具体内容上,应明确规定诉讼时效的客体为请求权;规定诉外请求应为时效的相对中断事由、重新起算的时效期间应转变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应取消时效中止制度,以时效不完成制度取代之;还应明确规定法官不能主动援用时效;基于公平正义的考量,在特殊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清求权的诉讼时效应酌情排除。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