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精神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2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burden of proof of the compensation of mental injury and its consummation
中文题名:浅议精神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制度的完善
作者:伍浩鹏
第一作者:伍浩鹏
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年份:2003
卷号:9
期号:2
起止页码:200-203
中文期刊名: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精神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制度;法律完善;当事人;合法权益;精神损害标准化制度;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法;中国;
摘要:作者分析了精神损害赔偿举证责任问题的现状,认为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受害者在事实上存在着举证困难的问题,如果局限于传统的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原则,作为受害方可能无法进行有效的举证.因此,应当对精神损害赔偿举证责任问题作出特别规定,以切实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了提高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的司法裁判的统一性,有效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应该从三个方面完善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制度:首先,慎重对待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事实推定;其次,细化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第三,确立精神损害标准化的制度.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