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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可能引发跨界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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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对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可能引发跨界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思考

作者:汪劲 黄嘉珍 严厚福

第一作者:汪劲

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0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262-280

中文期刊名:清华法治论衡

中文关键词:损害赔偿诉讼;松花江流域;水污染事件;国际法原则;阿穆尔河;国际环境法;斯德哥尔摩宣言;哈巴罗夫斯克;

摘要:<正>一、问题的提出松花江为中国第三大河流,在经过哈尔滨市后汇流入黑龙江。这条河流在俄罗斯境内称为阿穆尔河(Amur River),经过俄罗斯拥有约60万人口的哈巴罗夫斯克市(Khabarovsk)及共青城后,流入白令海峡。松花江、黑龙江及阿穆尔河都是其流经城市及地域的主要

分类号:D996.9[国际环境保护法]

收录:CSSCI:【CSSCI_C2010_2011】;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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